刑称罪,则治;不称罪,则乱。摘自先秦荀子的《荀子·正论》
解释:犯的罪和所受的刑罚相称,社会就太平;量刑与所犯的罪过不相称,社会就会出现混乱。
无量寿经全文(卷上)
无量寿经原文(卷下)
无量寿经原文注音版
无量寿经全文与白话文对照
无量寿经原文与白话文对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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